今天早上為了要找摩托車鑰匙差一點遲到,就是因為他昨晚十一二點的時候出去買東西,順勢就拿了我的鑰匙(我有另打一份鑰匙給他,可是他懶,不想拿他自己的鑰匙出去),回來的時候就把鑰匙放在自己的外套裡沒拿出來(連鞋櫃那邊的燈也沒關,就給它開到天亮),害我找得要屎要活。
希望他五月退伍的時候,不要跟我說他想要到台北跟我住,我不但不接受,我還會翻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