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說現在部落格族群正在玩一個遊戲,就是要先講出自己5個怪癖,然後再提出5個人的連結(由於這是部落格玩出來的遊戲,所以按照道理應該要是5個部落格吧?)。
生了Shimano的喬伊蘇,在第一時間就瞬間把她雙胞胎姊姊陳昭恩、部落格人氣超旺的葛蘿還有來自巴拉普普星球的我給陷害掉。
然後,msn一開,葛蘿就馬上來報馬仔,說我被陷害了;喬伊蘇接著來提醒我,說我被她欽點了…
我兩邊都回答說我會玩這遊戲,可是我的回答可能會讓她們小失望一下。
那,我玩囉!
講5個怪癖是吧?簡單。
1.吃東西很討厭手弄髒,所以儘可能用筷子吃東西。我在家用筷子吃薯條、用筷子吃肯德基的雞腿、用筷子吃燒酒螺、用筷子吃披薩。當然地,我也會用筷子吃乖乖。
2.衣服放在洗衣機裡洗完後,習慣放在洗衣機裡一個禮拜再拿出來晾。啊如果衣服有怪味的話就再洗一次,然後再放一個禮拜。
3.常常早餐買來忘了吃,就放著明天再吃。(目前正在吃前天沒吃完的、從便利商店買來的「大蒸果子」)(我好聰明哦,我還會放在公司的冰箱先冰著保存呢∼)
4.把綠油精點好幾點在手指上,然後塞到鼻孔裡面去。(這招跟吃一大口芥茉有同樣的殺傷力,小朋友千萬不要學)
第5條呢,也就是我說會讓喬伊蘇失望的怪癖,喬伊蘇歹勢啊…
5.任何連鎖信傳到我這邊就一定會停止。
我太帶賽了,介紹別人的網站,別人的網站就會倒,還是不要害人比較好,噗!!